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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20年03月31日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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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及学校《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请各单位在4月2日下班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交总公司办公室。

一、值班时间:4月4日—4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要认真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和日常值班工作。夯实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出行、加强人车管控、做好防火工作、引导绿色祭扫、切实抓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