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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03月07日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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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湖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根据学校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单位安全员和工作职责。

   2、对本单位所辖各岗位、各部位、各重要设施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张贴明示安全责任牌,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3、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要求各二级单位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实用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4、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和整改。各二级单位要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责任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5、修订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安全演练。各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映和处理机制,明确组织消防应急演练的时间地点。要使全体人员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

6、加强违章用电用火、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及处罚情况的警示宣传,着力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不占用、不堵塞。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请各单位在3月11日前制订好2016年安全工作计划报总公司办公室。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