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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01日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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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切实加强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生食堂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各开伙食堂就餐的师生凭校内有效证件就餐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非本校师生和无证者禁止进入食堂就餐。驻校服务的外聘人员凭学校部门发放的凭证(带有照片、加盖部门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就餐。

二、就餐者在进入餐厅时应配合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就餐前的体温检测。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就餐者不得进入食堂。

三、就餐者要自觉佩戴口罩,用餐前先规范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结束要立即带上口罩。

四、建议就餐者错峰就餐、打包用餐,食堂免费为师生提供打包盒。在校师生可充分利用餐厅、宿舍等场所分区域用餐。

五、各开伙食堂为留校同学提供送餐服务,同学们可就近找开伙食堂的工作人员扫二维码入群,通过微信群订餐、付款,食堂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把餐食送到订餐同学指定的宿舍传达室。

六、文明用餐,尽量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就餐后,严格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

七、疫情防控期间,各开伙食堂供应时间调整为: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5:00-6:30

八、为保障师生员工用餐,各开伙食堂将在增加早餐供应量的同时采取限购措施,每人累计限购20个馒头、包子等早点品种。

九、为有效预防病毒交叉感染,各开伙食堂主要供应留校同学及值班教职工,其他人员建议尽量选择其他就餐方式和地点。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担起社会责任,为了自己、家人、同事、同学的生命健康,携起手来共同防范疫情传播、全力战胜疫情。

感谢您对饮食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宝贵意见建议,请致电饮食服务中心(电话:0731-88822936)或在食堂值班台扫描后勤服务二维码留言。

 

后勤服务总公司

饮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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